外资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审批咨询
ICP许可证 ● EDI许可证 ● IDC许可证 ● CDN许可证

实施主体:工业和信息化部
受理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通信发展司政策标准处
设立和规范项目实施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一) 《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管理规定》(国务院第534号令)
(二) 《工业和信息化部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2号部令)
外资ICP-经营增值电信业务的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的外方投资者在企业中的出资比例,最终不得超过50%。
外资EDI-经营增值电信业务的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的外方投资者在企业中的出资比例,可以开放至100%.(类似于淘宝、天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