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数据中心业务许可证(IDC许可证申请)
2015年12月25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了《电信业务分类目录(2015年版)》,并将于2016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目录》不仅明确了当前各类电信业务的分类,而且对各类电信业务的特征和范围都做了界定。
互联网数据中心(IDC)业务是指利用相应的机房设施,以外包出租的方式为用户的服务器等互联网或其他网络相关设备提供放置、代理维护、系统配置及管理服务,以及提供数据库系统或服务器等设备的出租及其存储空间的出租、通信线路和出口带宽的代理租用和其他应用服务。 互联网数据中心业务经营者应提供机房和相应的配套设施,并提供安全保障措施。
互联网数据中心业务也包括互联网资源协作服务业务。
互联网资源协作服务业务是指利用架设在数据中心之上的设备和资源,通过互联网或其他网络以随时获取、按需使用、随时扩展、协作共享等方式,为用户提供的数据存储、互联网应用开发环境、互联网应用部署和运行管理等服务。
常见业务:建设机房和开展服务器托管、网盘、云计算、云主机、云平台、虚拟主机、服务器租赁等IDC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