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存储转发业务 存储转发类业务是指利用存储转发机制为用户提供信息发送的业务。从事存储转发类业务就需要申请存储转发业务许可证,简称存储转发许可证,它属于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业务代码:B23)。
谁需要办理存储转发业务
1、语音信箱
2、电子邮件
3、传真存储转发
经营者为依法设立的公司
有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
的信誉或能力
有与开展经营活动
相适应的专业人员
有必要的场地、设施及技术方案
公司及其主要出资者和主要经营管
理人员三年内无违反电信监督管理
制度的违法记录
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与开展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资
金(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
围内经营的,其注册资本最低
限额为100万人民币;在全国或
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
经营的,其注册资本最低限额
为1000万人民币)
申请许可证的单位准备材料
向主管部门提交申请材料 材料不齐备
向申请者发出不予受理申请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向申请者发出加盖部章的受理申请通知书
将材料分送相关司局进行审查
受理后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
书面通知申请者,并说明理由
颁发许可证
咨询业务意向(确定您的办理类型)
商务合作洽谈(为您制定合适的方案)
基础材料准备(协助您准备所需材料)
提交审核(剩下的事就交给我们了)
领取许可证
营业执照副本
法人及股东身份证
公司章程
公司主要管理人员及
技术人员身份证
社保证明
工程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学历证书、身份证
企业技术工人职业资格证书和身份证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